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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
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录取办法
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相关要求、并结合我院实际,遵循“按需招生、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对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:
一、 复试分数线要求
根据我院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以及生源实际情况,确定复试分数线如下:
|
招生类别 |
招生学科 |
招生专业 |
英语 |
业务课一 |
业务课二 |
总分 |
|
学术学位 |
地质资源 与地质工程 |
矿产普查与勘探 |
≥40 |
≥55 |
≥45 |
≥175 |
|
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|
≥40 |
≥55 |
≥45 |
≥175 |
||
|
油气资源工程 |
≥40 |
≥55 |
≥45 |
≥175 |
||
|
石油 与天然气工程 |
油气田开发工程 |
≥40 |
≥55 |
≥45 |
≥185 |
|
|
油气井工程 |
≥40 |
≥55 |
≥45 |
≥185 |
||
|
井下控制工程 |
≥40 |
≥55 |
≥45 |
≥185 |
||
|
油气储运工程 |
≥40 |
≥55 |
≥45 |
≥185 |
||
|
油气信息工程 |
≥40 |
≥55 |
≥45 |
≥185 |
||
|
专业学位 |
资源与环境 |
所含各专业 |
≥40 |
≥55 |
≥45 |
≥175 |
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(https://yz.chsi.com.cn/bsbm/cjcx/)进行成绩查询。
二、 复试时间、复试地点、复试考核方式、复试比例、复试程序
1. 复试时间:
4月中下旬。
复试具体时间详见我院研究生部外网(http://riped.cnpc.com.cn/yjs/)研究生招生信息栏发布的后续通知。
2. 复试地点
复试地点在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。
3. 复试考核方式
复试采用现场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。
4. 复试比例及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
按教育部有关规定,复试采取差额形式,复试差额比例不少于120%。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,按实际合格生源数复试。
复试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、石油与天然气工程、资源与环境三个学科专业类别分组开展考核。
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计划分别为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4名、石油与天然气工程8名、资源与环境8名。复试考生中,按成绩顺序,1名报考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的考生和2名报考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的考生调剂到资源与环境专业。
5. 复试程序
复试考核小组按专业随机抽取考生进入复试会场,考生首先进行个人情况介绍,随后复试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随机提问,考生回答问题,复试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给出评分并签名。
三、 复试考核内容
考生首先进行个人情况汇报(内容包括专业学习背景、科研经历和成果,学术兴趣以及对报考方向的了解、入学后的研究工作设想等;时间为5分钟),然后复试考核小组专家对考生进行提问。
复试重点考查考生以下几方面内容:
1) 思想政治:考生的政治态度,价值观;思想表现、道德品质;学习工作态度(10分);
2) 专业知识: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、所掌握专业知识的深度和广度、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对关联学科的掌握情况、继续深造工作设想、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知识基础和潜质(40分);
3) 科研能力:考生发现问题、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,逻辑思维能力及思维方式、实际操作能力,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,独立思考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(40分);
4) 其他表现:考生仪态仪表、举止行为,人际交往能力,语言表达能力等(10分)。
复试满分成绩为100分,60分为及格。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。
四、 初试、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,总成绩构成
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:
1) 初试成绩:初试各科成绩的平均值,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0%
2) 复试成绩: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0%
总成绩= 初试总分/3*50%+复试成绩*50%
五、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
以“函调”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;在复试时,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。
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六、 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及公示
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将依据以下原则初定:
1) 研究生招生计划;
2) 各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;
3) 各复试考核小组分专业按考生的总成绩排序;
4)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,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拟录取名单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,通过我院研究生部外网发布,通知时间为4月下旬。
七、 违规处理
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,一经查实,即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、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》等规定严肃处理,取消录取资格,记入《考生考试诚信档案》。
入学3个月内,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,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。复查不合格的,取消学籍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若发现考试中存在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等违规现象,一经查实,追究相关人员责任,严肃处理,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。
八、 考生咨询电话、信息查询网址和监督电话
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:010-83597512
外网网址:http://riped.cnpc.com.cn/yjs/
监督电话:010-83597872
